杀妻骗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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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又见报道:某农民为妻子上了巨额的人身保险,然后雇凶杀妻,企图索取保险赔偿。结果自然是人财两空,被处以极刑,再背上天良丧尽的骂名。

  然而,这里面的一个重要的利害人----保险公司,是否遵循了最大诚信原则?

  保险法规定: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的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,保险合同无效;道德危险不保,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负有说明的义务。

  然而,保险公司收取了农民1万余元的保险费,在农民索取保险费的时候却来向司法机关报案。

  如果保险公司尽到说明的义务,杀妻惨案就有可能避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