潜在风险因素十不做
一、投资人是外地农业户口,无北京暂住证、求职证的;
二、以日用品、办公用品等非生产性实物投资的(服务公司除外)
三、购买生产(经营资料而无购销合同的;
四、购货发票填写不规范、内容不完整、购货时间超过180天;
五、纯实物投资投资占投资总额90%以上;
六、非直接委托人报送的有委托人签字的会计及相关资料;
七、实物投资无第三方现场勘察记录和无照片的;
八、法人用货币、实物投资,无近期审计报告或不做审计的;
九、存货单位无营业执照或无存储合同;
十、评估报告中出现无意识推卸责任语句的;
十一、
专项审计报告无业务约定书、声明书。